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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人-再會

自從男孩離開之後,村子對他人生的意義頓時少了一半。

那年他八歲,男孩十五歲。


七歲的時候,男孩闖進他的生命裡,成了他哥,唯一的一位。

單親家庭的小孩總是早熟了點,當朋友們還在看卡通的時候,他已經懂得如何上菜市場買菜兼殺價,自己一個人也可以料理出一桌好菜,他也懂得不要太相信朋友,小孩這種生物很殘忍,前一秒是朋友,下一秒就嘲笑你是沒有媽媽的野小孩。

男孩對他來說,曾經是世界的全部,因為男孩就是那個對的人。

那個對的人只在他身邊停留了一年就離開了,去到一個遙遠的大城市,把他一個人留在這個殘破的小村子裡,被周遭的空氣漸漸地腐蝕。對的人不在了之後,對他來說,愛情不過就像是夏天午後的雷陣雨,來的快,去的也快,所以愛要愛的轟轟烈烈,分要分的乾淨俐落。


幾年後,他離開了那個對他來說只有一半意義的村子,前往那個有對的人在的大城市,什麼也沒帶上,只帶上七歲時,他與十四歲男孩的合照,那年他十八歲,男孩照推算,也應該已經是二十五歲的男人了。

大城市的生活並不有趣,喧囂雜亂的街道、灰暗的天空、冷漠的人群都讓他覺得很不愉快,但是對的人跟他正在同一個城市裡,城市對他人生的意義在這個前提下變得十分重大。他在城市裡工作,交了幾任女朋友及男朋友,他的愛情觀出乎意料地對了都市人的胃口,就算分手分不乾淨也沒關係,城市很大,大到足以讓一個人在另一個人面前銷聲匿跡。

在與第三十任交往的人分手的那天,他走在路上,看見了那個對的人。

男孩,不,應該是男人,穿著一襲西裝拎著公事包,匆忙地走過斑馬線到另一邊的人行道,他笑了笑,並沒有跟著追過馬路,假使男人就是那個對的人,那他們一定會在更適當的時機下再會,在那之前要耐心地等待,都等幾年了,再多等一下對他來說也沒什麼差別。


不過他的生活卻急轉直下。

第三十一任交往的人是個貌似好青年類型,原本以為這種類型在分手的時候會因為顧及到自己的事業及面子而乾脆放棄,沒想到對方出乎意料地執著,談分手的時候在咖啡廳大哭就算了,接下來是一連串的電話轟炸,竟然還到他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鬧,在公寓前徹夜等候,儼然是個跟蹤狂。

而且還是職業級的,他想。

秉持著分要分的乾淨俐落這項原則,他辭去工作,偷偷地搬了家,從城市的這一頭搬到城市的另一頭,雖然他很喜歡城市這一頭的繁華,但城市另一頭的樸實和淡淡的荒涼倒也頗合他的喜好,跟那個對他的人生意義只剩一半的小村子一樣。

他在街角的便利商店穩定下來,城市另一頭某種程度上跟那一半意義的小村子很像,但僅止於相像而已,城市畢竟是城市,有便利商店這點就足以證明,況且,城市另一頭沒有回憶,在他與那個對的人之間,唯一所共有的,只有那個對他的人生意義只剩一半的小村子,短短的那一年而已。

他在便利商店工作九十五天、百分之九十五的客人說他是個帥哥、被六十七個女孩子要過聯絡方式、被三十五個媽媽說要介紹好對象給他、在大半夜被衝進來的男孩子告白五次(大概是玩大冒險玩輸了)之後,適當的時機在無預警的的情況來到他面前。



他從來搞不懂為什麼便利商店要開二十四小時,會在半夜三點走進來的客人不多,但倒是形形色色都有,上次是個失戀的大學生,上上次是開會開到兩點的苦命上班族,上上上次好像是個為失眠症狀所苦的家庭主婦,更久之前的上次則是醉倒在門口的中年男子,跟父親一樣散發出酒味與絕望的氣息。

然而那一天的半夜三點不同,跟其他天無趣沒客人只能發呆或排貨的半夜三點有著決定性的差異。

那一天,半夜三點。

他站在櫃臺裡頭打瞌睡,店裡的日光燈有點閃爍,叮咚一聲電動門打開,他下意識地說出歡迎光臨,這次半夜三點的客人似乎感冒了,戴著口罩往離櫃臺最遠的飲料櫃角落走去,感冒了還喝冰的不大好哪。

再回神的時候,眼前是把亮晃晃的刀,戴口罩的客人說這是搶劫,快把收銀機裡所有的錢都拿出來,警鈴就在右手邊的櫃臺下,他沒有按下去,那雙眼睛雖然佈滿血絲,但他連作夢都會夢到。

最適當的時機,卻是最糟糕的方式啊,他在心裡默默地想著。

快點拿出來!手還微微發抖著。

哥,你缺錢的話,我這邊還有點,可以先借你應急用,不要做搶劫便利商店這種傻事,現在店裡都有警民連線的警鈴跟監視器,這種麻煩你惹不起,你以前連打完欺負我的小孩之後都會跟他道歉,搶劫這種事你做不來的。

男人先是一愣,手裡的刀滑落到櫃臺上,他只是默默地將刀子收進自己的包包裡,去飲料櫃拿了罐冷飲遞給男人。去倉庫休息室等我吧,累的話睡一下,我六點下班。男人聽話地走進倉庫休息室,關上門之後,他輕輕地嘆了口氣。


終於見到你了啊,哥哥。

那個曾經拋棄他,但對他來說仍舊是占絕大部分人生意義的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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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城月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