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muring
版主近況:主戰場在噗浪。 目前進度: 是隻盡忠職守的山東蛇www。 目前沉迷於:LOL以及LOL電競選手們,每個都溫溫軟軟萌萌www,最近開始回文具坑,不過已經轉向鋼筆墨水了w。

目前分類:小說─自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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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人-再會,之後

在早班的同事來換班之前,男人一直沒有離開倉庫的休息室,他換下店裡的制服,帶著男人回到他小小的租屋處,離便利商店不過五分鐘路程。

丟給男人一套洗乾淨的睡衣,將男人推進浴室裡。哥,你好好洗個澡,會冷靜清醒點,然後一切等睡飽起來再說。

十年了,我們不在彼此身邊那所有逝去的一切,都等睡飽起來再說。

他仔細聽著浴室傳來陣陣的水聲,用遙控器隨便亂轉電視頻道,無聊的晨間新聞老是在早上重播一些已經過時的消息,要是昨天男人不是去搶那間便利商店的話,現在大概會上電視吧,不,或許不會上電視,只會在當地報紙的某個小角落寫著某某便利店於今天凌晨半夜三點遭人持刀搶劫歹徒已經束手就擒等等之類,電視新聞的基本要求是血、爭議、及暴力,唯一的例外大概只有某某老婦人過世了把遺產留給自己飼養的狗那類新聞。

浴室的水聲停了,男人穿著他的睡衣走出來,精神似乎還有點恍惚,臉雖然面對著他但眼神卻望向連他也不清楚的遠方。哥,床不大將就點,你先躺下來睡吧,我去洗個澡。走進浴室打開蓮蓬頭,男人換下來的髒衣服放在架子上,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些衣服移到水濺不到的地方,無論何時,男人和男人周遭所有的一切全都是最優先順位,這大概是十年前跟十年後,甚至是到未來的十年或二十年後,都不會改變的一件事。

洗好澡出來,他打開冰箱拿了罐啤酒,男人將自己捲成一團縮在床腳沈沈地睡著。十一年前,男人還是個國中生,睡覺時總是躺成大字形,只有在陪他睡的時候會稍稍收斂點,有時還會抱抱他,那時的他們,不管是有個長期沈醉在酒精裡的父親的他,或者是有個溫柔善良易受欺騙的母親的男孩,都天真地認為平凡的日子會這樣持續地流逝下去,沒有任何一個人預期到那突如其來長達十年的分離。

男人似乎睡得很不安穩,他伸出手想去幫男人蓋好棉被去換來一陣顫抖,在他沒有參與的那段過去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再睜開眼的時候是黃昏,太陽西曬讓房間變得異常悶熱,他翻出冷氣遙控器嗶一聲,平常一個人捨不得開,但好不容易存的錢就應該要花在對的人身上。男人一向很怕熱,在對他人生意義只剩一半的小村子裡的那一年夏天,男人每天放學後都會帶他到西邊角落的小溪流玩水,用冰涼的溪水降低夏天午後太陽的毒辣,然後再一起到街角的雜貨店,用好不容易存下來的零錢買枝甜甜的清冰棒兩個人分享,算是在他生命中少數幸福的夏日回憶。

兩個人都醒來之後,他看看男人依舊望著遠方的表情,決定自己先出門買兩人份的晚餐,等吃飽之後再來面對現實。哥,我現在要出去買點吃的,你有沒有什麼特別想吃的東西?

男人轉頭面對他,眼神終於跟他的對上了焦。

油條,男人小小聲地說。

這時候他終於瞭解城市的好處,在村子裡要吃油條只有唯一的那間小小早餐店才有,而且時間限定,畢竟人家賣的是早餐又不是中餐或晚餐,但在城市裡,永和豆漿之類的店散落在街角,從宵夜賣到早餐再從早餐賣到晚餐,簡直可以媲美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或許比便利商店還要好上一等,因為永和豆漿裡頭賣的東西是新鮮熱食,不像便利商店總是賣些不營養的冷凍微波食品。

他買了兩份油條、一份燒餅、一份蛋餅和兩杯豆漿,又繞去便利商店在冰櫃前面站了好久,最後拿了兩枝百吉蘇打冰棒去結帳,熬夜過後的第一餐,再怎麼餓也不能一下子就吃太多,蘇打冰棒則是最接近他記憶中那清冰棒的味道。

回到家之後,男人依舊無神的雙眼讓他覺得有點心疼,他將放在角落的折疊式木桌架好,把食物都擺放好之後,招呼男人過來用餐,男人看見油條時眼睛微微一亮,默默地靠近桌子,他將油條遞出,把吸管插進豆漿杯子裡推到男人面前,接下來便看著男人狼吞虎嚥。哥,吃慢點,別噎著了,不夠這裡還有燒餅跟蛋餅。

在兩個人都填飽肚子之後,男人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對不起,很抱歉給你添麻煩。不過很像男人的風格,他想,男人去搶劫他值班的便利商店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麼多餘的麻煩,只是個不恰當的相遇方式而已,反正結果好就好,他一向是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人。

哥,你需要多少錢?

男人聽到這問題時瑟縮了一下,流露出懊悔的眼神,大概十萬塊左右,還有一些沒還完的卡債。

哥,你為了十萬塊搶便利商店?這樣你要搶幾間才夠?他不敢相信,雖然以前就知道男人可能沒有他想像中的聰明,但為了十萬塊賠上人生以常識來判斷也太不值得了點。

男人垂下頭,用好像快哭的聲音說,她,那女人,用結婚這個理由騙我。

啊啊,女人,這世界上最溫柔也最殘忍的生物,跟那個棄他而去的母親一樣。

哥,你原本的工作呢?

辭掉了,因為她說要跟我一起開間小小的店過生活。

忍住想大聲罵男人你這個笨蛋的衝動,他拿出存摺,確認裡頭的數字之後,很果決地開口對男人說:哥,十萬塊跟卡債都先借你,等你找到新工作賺了錢再還我就好。看見男人似乎想拒絕的表情,他又加了一句:我可不想過幾天又在半夜三點看到你拿著刀衝進便利商店。

男人沒回話,頭低低的應該是在哭。哭出來也好,他想,男人最不擅長的就是表達他自己的情緒,十年前男人離開的那一天晚上,雖然一滴淚都沒掉,但他知道,男人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離開。

等到男人哭了一段落之後,他拿了條濕毛巾給男人,沒多問什麼,只把家門的備份鑰匙遞出去,要男人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先跟自己住一起,男人也沒多說什麼,默默地收下鑰匙,擦了擦眼淚,小小聲地對他說了謝謝。



這樣的人,要他怎麼忍心放手呢?

放心吧,哥,那女人不要你的話,我要,因為你是屬於我的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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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人-再會

自從男孩離開之後,村子對他人生的意義頓時少了一半。

那年他八歲,男孩十五歲。


七歲的時候,男孩闖進他的生命裡,成了他哥,唯一的一位。

單親家庭的小孩總是早熟了點,當朋友們還在看卡通的時候,他已經懂得如何上菜市場買菜兼殺價,自己一個人也可以料理出一桌好菜,他也懂得不要太相信朋友,小孩這種生物很殘忍,前一秒是朋友,下一秒就嘲笑你是沒有媽媽的野小孩。

男孩對他來說,曾經是世界的全部,因為男孩就是那個對的人。

那個對的人只在他身邊停留了一年就離開了,去到一個遙遠的大城市,把他一個人留在這個殘破的小村子裡,被周遭的空氣漸漸地腐蝕。對的人不在了之後,對他來說,愛情不過就像是夏天午後的雷陣雨,來的快,去的也快,所以愛要愛的轟轟烈烈,分要分的乾淨俐落。


幾年後,他離開了那個對他來說只有一半意義的村子,前往那個有對的人在的大城市,什麼也沒帶上,只帶上七歲時,他與十四歲男孩的合照,那年他十八歲,男孩照推算,也應該已經是二十五歲的男人了。

大城市的生活並不有趣,喧囂雜亂的街道、灰暗的天空、冷漠的人群都讓他覺得很不愉快,但是對的人跟他正在同一個城市裡,城市對他人生的意義在這個前提下變得十分重大。他在城市裡工作,交了幾任女朋友及男朋友,他的愛情觀出乎意料地對了都市人的胃口,就算分手分不乾淨也沒關係,城市很大,大到足以讓一個人在另一個人面前銷聲匿跡。

在與第三十任交往的人分手的那天,他走在路上,看見了那個對的人。

男孩,不,應該是男人,穿著一襲西裝拎著公事包,匆忙地走過斑馬線到另一邊的人行道,他笑了笑,並沒有跟著追過馬路,假使男人就是那個對的人,那他們一定會在更適當的時機下再會,在那之前要耐心地等待,都等幾年了,再多等一下對他來說也沒什麼差別。


不過他的生活卻急轉直下。

第三十一任交往的人是個貌似好青年類型,原本以為這種類型在分手的時候會因為顧及到自己的事業及面子而乾脆放棄,沒想到對方出乎意料地執著,談分手的時候在咖啡廳大哭就算了,接下來是一連串的電話轟炸,竟然還到他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鬧,在公寓前徹夜等候,儼然是個跟蹤狂。

而且還是職業級的,他想。

秉持著分要分的乾淨俐落這項原則,他辭去工作,偷偷地搬了家,從城市的這一頭搬到城市的另一頭,雖然他很喜歡城市這一頭的繁華,但城市另一頭的樸實和淡淡的荒涼倒也頗合他的喜好,跟那個對他的人生意義只剩一半的小村子一樣。

他在街角的便利商店穩定下來,城市另一頭某種程度上跟那一半意義的小村子很像,但僅止於相像而已,城市畢竟是城市,有便利商店這點就足以證明,況且,城市另一頭沒有回憶,在他與那個對的人之間,唯一所共有的,只有那個對他的人生意義只剩一半的小村子,短短的那一年而已。

他在便利商店工作九十五天、百分之九十五的客人說他是個帥哥、被六十七個女孩子要過聯絡方式、被三十五個媽媽說要介紹好對象給他、在大半夜被衝進來的男孩子告白五次(大概是玩大冒險玩輸了)之後,適當的時機在無預警的的情況來到他面前。



他從來搞不懂為什麼便利商店要開二十四小時,會在半夜三點走進來的客人不多,但倒是形形色色都有,上次是個失戀的大學生,上上次是開會開到兩點的苦命上班族,上上上次好像是個為失眠症狀所苦的家庭主婦,更久之前的上次則是醉倒在門口的中年男子,跟父親一樣散發出酒味與絕望的氣息。

然而那一天的半夜三點不同,跟其他天無趣沒客人只能發呆或排貨的半夜三點有著決定性的差異。

那一天,半夜三點。

他站在櫃臺裡頭打瞌睡,店裡的日光燈有點閃爍,叮咚一聲電動門打開,他下意識地說出歡迎光臨,這次半夜三點的客人似乎感冒了,戴著口罩往離櫃臺最遠的飲料櫃角落走去,感冒了還喝冰的不大好哪。

再回神的時候,眼前是把亮晃晃的刀,戴口罩的客人說這是搶劫,快把收銀機裡所有的錢都拿出來,警鈴就在右手邊的櫃臺下,他沒有按下去,那雙眼睛雖然佈滿血絲,但他連作夢都會夢到。

最適當的時機,卻是最糟糕的方式啊,他在心裡默默地想著。

快點拿出來!手還微微發抖著。

哥,你缺錢的話,我這邊還有點,可以先借你應急用,不要做搶劫便利商店這種傻事,現在店裡都有警民連線的警鈴跟監視器,這種麻煩你惹不起,你以前連打完欺負我的小孩之後都會跟他道歉,搶劫這種事你做不來的。

男人先是一愣,手裡的刀滑落到櫃臺上,他只是默默地將刀子收進自己的包包裡,去飲料櫃拿了罐冷飲遞給男人。去倉庫休息室等我吧,累的話睡一下,我六點下班。男人聽話地走進倉庫休息室,關上門之後,他輕輕地嘆了口氣。


終於見到你了啊,哥哥。

那個曾經拋棄他,但對他來說仍舊是占絕大部分人生意義的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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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酒,愛情的顏色

今晚,適合思念……

我煩躁地推開了書本,順手熄了燈,任由黑暗將屬於我的一切大口吞噬…就著自窗外透入的微弱燈光,我緩緩環視這個房間,這個曾經有你存在的房間。

十年了,距離那時已經整整過了十個春夏秋冬,古人有云:「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照理來看,我應該死了。但,很不幸地,我依舊活著,回在這個我絲毫沒有依戀的世界上,只為了你那句話:「別隨我而去。」但是,我的心早已經隨著你化為煙塵…

我東翻西找,終於從櫥櫃裡拿出一瓶滿布灰塵的酒及高腳杯,打開,醇厚的酒香頓時四散開來。今晚沒有月光,我無法"舉杯邀明月",但的確是"對影成三人",有我、我的影子、以及你的照片。倒入了些許琥珀色的液體,我決定加些冰塊下去。

回憶總嫌太鮮明,稀釋過後卻又覺得不真實…

在黑暗中的我,輕啜著杯中的酒,一面想起你的嗜好。…

「喂,一直喝酒對身體不好喔!」這是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我沒理睬你,因為女朋友甩了我,所以我在一間Pub裡喝著悶酒,而且,我並不認識你,有什麼理由足以說服你去關心一個陌生人呢?
「不用你管!」我推開了你的手,將剩下的液體一飲而盡。
你沒有再說下一句,退回了你原來的位置,靜靜地喝著你的咖啡。

現在,我知道我那時做錯了,我應該聽你的勸告,放下酒杯,離開那個地方,如此一來,這所有的事情便不會發生了。

後來,我步出了酒吧,在路邊醉倒了,隔天醒來,卻發現自己在你家!

「你的頭一定很痛吧,把這個喝下去會覺得好一些。哪~快喝吧。」你遞給我一杯東西,我卻猶豫著不敢喝下。
「放心,沒有毒的,現在這年頭用毒殺人可是很麻煩的一件事呢。」你笑著說,催促我把它喝下。
我喝了,苦澀的滋味麻木了我的舌頭,我甚至以為我被毒啞了!
「你、你!」
「什麼你呀我的,我可是有名字的,別胡亂用代名詞叫我。」你轉身走進廚房清洗杯子,而我則仔細看了看房間的擺設,很普通,沒什麼特別的。

唯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空間裡瀰漫著的濃濃咖啡香。

記憶中的你,是卡布其諾和拿鐵的綜合體。
如同喝酒是我的嗜好一般,咖啡是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飲料。

「咖啡這麼好喝,你為什麼不喝啊?」你皺著眉頭,在咖啡廳裡一面數落著我,一面喝著你的卡布其諾。
「我最愛的飲料是酒,除了酒之外的東西,不算飲料。」我一口飲盡那杯白開水,嗯~還是酒比較對味。
「可是喝酒傷身體啊!你至少要節制一下吧!」你的情緒頓時激昂起來,說話的聲音也變大,在寂靜的咖啡廳裡顯得特別突兀,所有的人都望向你這邊,我看到你的臉瞬間由白轉紅,好像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似的。

這讓我覺得很好笑,你總是為了別人的事而操煩,卻從沒顧慮到自己。

「咖啡含有咖啡因,也傷身體啊。」
「…我知道,可是總比酒好,而且啊,又沒酒貴。」你輕笑出聲,卻又轉回嚴肅的表情,喝完那杯已經冷掉的卡布其諾,「所以,下次不准再喝那麼多了,懂嗎?」
「你的這句話我複製一份,原封不動地還給你。」…

我看著杯中自己的倒影,沒過一會兒,卻浮現出你燦美如花的笑靨,好像在說:「沒關係,這不是你的錯。」可是,這的的確確是我的錯。我不應該愛上你,我不應該認為你夠堅強,我不應該告訴我的家人,我不應該離開你而跑去美國,留你一人獨自面對來自各方的指責。

是我的錯,是我親手造成的錯誤讓你在二十五歲正當意氣風發的時候,步上了死亡這條不歸路,讓死神與你作伴…

我搖晃了下杯子,冰塊將你撞成了碎片…

當我得到消息趕回來的時候,你已經躺在冰冷的棺材中,置身於黑暗的泥土裡,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更沒有你最愛的咖啡陪你,你,就這樣靜悄悄地離開了我的生命。

從此,我滴酒不沾,只喝咖啡…為了記住只屬於你的味道…
今晚,我突然明白了,思念的愁、以及愛情的顏色…



後記:
好,終於是找不到時間寫新稿的時候,所以翻出舊稿先擋著。等到考完期末,再來繼續把網王同人一百題給填完吧。
第一人稱寫起來很順手,只是高中時期的我偏好悲劇,寫一寫不是有人死,就是分手,有為賦新辭強說愁的味道。比較起來,我還是喜歡王子猷那篇。(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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